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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檢舉案,要作筆錄"耶~~
02-2266775x-自稱簡,
於20140728-17:11來電,
稱"法務"轉,
關於"員xxx",
要求前去作"筆錄".
版主滿頭三條線的不解???
那不是他該去查的,
怎是要求版主去作"筆錄",
對國家"資源"侵權,
要求版主...根本是"對象"不對嘛!!
版主具名....
不查,想直接便宜行事的請版主作"筆錄",對嗎?
一來我非告訴人,二來非被告,
作筆錄....警官,你錯了吧!!
再依法務部檢舉法令,
有這種事喔~~
依法,看來...簡警官,你是有"不懂"喔~~
之前寫過一篇"【勘察】陳玉萍喬裝勘察,我是不太相信啦!!"
當初新聞出來,版主"直言"不太相信,
今天,實證...根本沒有"正直執法者",
真正執法啦!!
簡警官,言外之音,版主沒到,就以"電話訪談",
....是想幹嘛呢?
......等你作"結案回覆",
再回....給"法務部"一文囉~~
依法論法,該作為不作為,
版主有"全民監督"之權,
濫權怠惰,違法亂紀肯定非版主,
而是那群"執法者",不幹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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