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4.01.16)早收掛,
標頭"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發文字第: 審北市政字第1040050044號.
由於內容非常有問題,卻搞不清誰發文,
打電話去台北市,回說”審計部”.
打來審計部,總機轉收發,收發還一直問”誰寫”,
哇~見鬼嗎?如果知道,本人幹嘛來問呢?
還像”跳針”,一直重覆問”誰寫”.
重撥由周先生轉”秘書處”,
秘書處回答更猛”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哇咧啦~~
再重撥,周先生直接說他去問.
為了問一封”莫名其妙”的公文信,連打6通電話,還遇到二個”公務老人”跳針的問.
請問,審計部是退休老人院嗎?
依法執法有困難嗎?
如此刁難,
又憑什麼去刮”別人的鬍子”呢?
全文PO到網路了,
讓大家看一下”審計部”,自己的”無良作為”,
還有什麼顏面去”監督”公務員的不法呢?
請公務員從業員腦袋清楚點,
1.本人是民眾,你們的發文審北市政字第1040050044號內容,實在太有問題了.
2.一堆自稱耳壟的”公務老人”,借機與民眾”大吼大叫”,以為沒事嗎?這群”廢物”,該好好去養老了吧!!別在吃”民眾納稅金”,還不辦事.
3.該文是103.12.17貴單位收,今天104.01.16才要確認身份,據陳請案件,不是該二週回覆嗎?
4.為何於審計部遞出案件,都沒有給”案件編號”呢?是為了”吃案不作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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