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7日 星期二

太過誇張啦!臺灣米蟲侵蝕社會福利,真是大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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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EnkLS_3CEg
http://news.tvbs.com.tw/entry/567797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150218/photo-14242390812881339002_1.html
http://www.tw-news.com/class.php?cls=1&m=Jd30JyICeTY
http://www.tw-news.com/?m=Jd30JyICeTY


上面影片是述及:新北市這名劉姓婦人質疑區公所故意刁難,他說從8月到12月一直沒領到補助款,又因為­不滿因為兒女有工作,她的補助資格從原本低收入戶升等到中低收入戶,少領3500元,­再加上女兒學生補助金也因為證件沒補齊遲遲沒撥款,才會有如此激烈舉動,而目前區公所­已經先把3月才會入帳的補助,先發現金給劉姓婦人。[穿戴如此,比困苦還不會申請弱勢補助,顯然這位已經是過度的糟蹋補助款了,有手有腳有兒有女,連這補助款還要繼續領,難不成臺灣成了"米蟲地"了嗎?]

臺灣現行補助款,可謂是"奇特的經濟奇蹟及亂象".真應驗"有吵有糖吃"呀~
1.弱勢補助款
..1-1.單親離婚可領弱勢補助款;單親未婚不可.
..1-2.四肢健全補助無限期,提升一堆假離婚.
..1-3.攤販不報稅,一堆還兼領弱勢補助款.
..1-4.助長"好吃懶惰"廢物一堆.
2.公益補助款
..2-1.社團假藉辦公益,一案數領卻無人要管,查法令,明明就有法條限制,就是沒人看得懂.
..2-2.社團公款入私帳,又可大賣制服不繳稅,無本生意第一好賺.
..2-3.社團領公款吃吃喝喝旅遊,隨便跨區跨地要怎樣就怎樣.
..2-4.社團內還可允許無立案的委員會社團存在,該委員會社團從事都是與社團一樣的招攬會員,收入會費.年費.制服費.班費...也同時可領公益款,卻完全不用申報社團稅務,還真是"奇特"呀!
..2-5.社團與里長掛勾,開班授課兼收費,還不用繳稅金,也不用主管機關審查,更不用報稅,里長一嘴即可長期占用,申請書寫"里辦公室活動"就可統統"免驗",里長的"嘴"比現任總統的"嘴"還厲害.里長職務比大法官還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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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是"小提一下",我們誠實納稅辛苦的稅金就是被"這等人"領去了,政府呢?各部各單位都知道,卻沒有想"舉發",因為"有權有勢"的人都是起頭人,公務員不敢也不想丟掉"職務",反正"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推給前期政府,誰敢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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