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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窮到搶錢嗎?
本人住公寓2樓,
原鋁製門牌無恙,
不知何因,
公務機關即於本社區進行新門牌黏貼,
黏貼品質之差,竟是直接黏在舊門牌上,
年久失修致使脫落,
今(104.04.08)於門牌上看到紅色門牌一張,
試問,這張代用門牌(印刷,護背,黏貼,通知單)成本是幾元呢?
何必,連40元都需要搶成這樣嘛!
不計金錢多寡,
反問一句:
1.當初黏貼品質有經本戶所有人驗收和簽收嗎?
2.黏貼品質永遠不損嗎?
3.本戶居2樓,門牌黏貼於小孩手可觸之處,損壞之機率大.
4.損壞因素可曾考慮嗎?
5.土城鄉改制為土城市,門牌修編.現已是直轄市了,土城市又改制成土城區何以沒修編門牌呢?
6.新北市政府門牌編釘作業第19條,並沒有附載收費.
7.參圖本戶被黏有紅色門牌,3樓亦處於損壞情況,何以二種認定呢?只因底色不同嗎?
8.為了繳交區區的40元,擾民送申請單,請問,公務員執行成本呢?不用嗎?還是各個都太閒了嗎?任憑里活動中心被無償的濫用,一年百萬的圖利,還計較個40元,真是莫名其妙.
要求,
1.即刻派人來釘置門牌.
2.即刻派人來本棟設置公告欄,里長已三任,本社各棟都有,唯獨本棟沒有,里長太失職.
3.查辦當初驗收者之怠忽職務,為何沒有要求拆舊門牌,再釘置於鐵門上,反而是便宜行事的隨意黏貼於污髒的原門牌上,該追究未如實驗收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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