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法務單位附屬配置於中央機關及各地方政府的政風,
長期以來,究竟作了多少事,
版主認為...這些配置人員都算是"養老"的人,
完全沒作為能力的人.
我們每年納稅,需要養一些"不作事"的人嗎?
實在太欺侮我們納稅人.
20141107收回覆(ntpc018@ntpc.gov.tw),6/2到現在才回覆,說實話已是超過回覆時效.
還回一句"查察活動辦理過程尚未發現有違法",說實話,版主覺得很可笑.
原來,又是不願查與不想查,就成了查不到~~
這群政風腦袋肯定有問題,
理由很簡單,
1."自然生態"在版主的住籍,根本毫無發揮的場地,需要去觀摹嗎?
2.活動地區跨很多地方,根本與"自然生態"無關,都是名勝景點.
3.再說,活動後的績效呢?又是一坨"大便"了,算績效嗎?
4.參與人非該里戶籍者,湊人頭一起揪去玩.
如果"自然生態"活動算是合法,那~~政府機關恐怕都是住在"屎坑"裡的公務員囉~~
不然,很難想像,怎麼會查不到呢?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