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里長都是土霸王嗎?竟還有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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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里的活動中心,

它是有法的,

不過....那些"地方自治"時期的Lkk,

竟還持續延用.



致使里長變成"土霸王",

將里活動中心,

視為自己的,

還需由他調配活動的使用權利,

儼然當起"二手房東".



對於公務單位的"不作為",

民眾遇到此,

也沒辦法啦!!



里長為個人利益,

最可能就是與"社團"及政客掛勾.

拿公務換取"那群人支持",

根本不是"為民服務"的人.



里長借用轉它人用(坦承收費)



議員關說,繳1400以後免繳費(社團社員專屬,且收有費用,我個人7-11月就繳了二次費用,不清不楚不明白也沒收據)



新北市各區里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要點

什麼法都沒在確實執行,等同土霸王嘛!!

說實在,占用也非常的誇張,而且還收費咧~~

那...請提出活動的企畫.申請.核准等文件,一一攤出,不要淨作違法,還不知.

可見"素質之差",差~~差~~差~~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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