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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買的是第一手,
每年繳稅,
卻總覺得不合理的是,
防空避難空間產權,
明明是我的,
卻是別人在用,
更氣的是,還是營利"租給商家".
另一就是,為何我獨立的牆面,
被強迫當成別人家的牆呢?
於是19日去申請峻工圖,
23領圖,證實產權是我的,
於是至二樓使用科,
要求緝查.
受理有說會另函"違章"察辦.
等囉~~
後棟連我家牆面,
77年檢舉吃案,
因為他家有什官,
那人家的媽,當初還恐嚇我"你家凸出"是違建,
今日終於"真相大白",
我家是合法峻工取照啦!!
那就請"違章"處理,讓後面那戶"李吉祥檢察官(法官)"的家,回復原狀吧!!
我77年檢舉吃案到今日,無法無天,不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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