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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事,大家都應該正視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一昧的當個"縮頭烏龜",讓問題任由它擺爛到底,
今日的社會環境,若非自身利益,會主動提出問題見解的人,應該算是"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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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聯繫台北市政府中山區公所,調6/27提前至2/22,稱當天無人租借.
下午mail回稱"沒人開門".如下:
不好意思,經電洽里長,因您所欲使用之2/22適逢過年年假(初四)期間.
負責開門之無酬志工須休年假(除夕至初五),故無法幫您開門.
請另尋其他時段.
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
中山區公所 吳宗諺 25031369分機509 (bk_101109@mail.taipei.gov.tw)_
埤頭里里長 林銘清27401809 093609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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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再函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由里長代管活動中心,本於區域方便性.
且台北市多處都是密碼鎖,即可進入使用,
此次,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控管春節活動中心使用,
再者,
常年來於春節期間,各地活動中心亦都是開放民眾使用,
何以,2/22就不願意開門呢?
與法令違抗是不智,
本人從頭到尾都守法,
反問,你們呢?
一旦問題出現就當"縮頭烏龜",不敢正視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反倒是刁難守法民眾,
請問,這是什麼政府,又是什麼法治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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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春節市政府未統一管控.
2.e點通允租借
3.里長代管不開門,活動中心門禁是一大問題.
4.區公所要反問里長,這是不適妥作法,里長究竟是什麼身份呢?
5.問題並不能因春節前夕就特意擺爛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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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公務員總是違法濫權的處處刁難民眾.
今日,要求依法執法,反變成民眾刁難公務員.
立場角色如此的混亂,看來法令還真是"沒屁用"呀~~
一切都取決於"人",根本不是"法",
守法人"法"未立,心中有"道德與廉恥",該為才為.
違法人"法"立再多,也是"包庇.圖利.貪污"樣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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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法就是民眾依法守法,公務員依法執法,
一切都依照法令來,這樣的規定,本來就是給大家共同一個制度.
怎知,民眾常識又不足,公務員又超級的濫權.
從前總是公務員擺爛,一再濫用公權力違法的刁難民眾.
民眾總是被"嚇到"什麼都怕,那種方法是對一堆"怕事"的民眾有效.
今日,倘要一再違背法令來嚇唬我,
大家就走得瞧,不信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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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1點多,中山區公所來電,2/22有人會去開門,可以使用場地.不過,承辦人又多交待"場地東西不要亂動",聽了還真是"火大",守法申辦有幾人呀!怎可能會去動"活動中心"的東西呢?何況,之前去勘察地點時,也都沒鎖門,怎不要求來鎖門點交呢?原本活動中心就該"清空",是一些人當自家儲藏室,亂放東西,東西倘不見,怪誰呢?又沒人該負責管理"私人物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