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

台北市政府公務員真是"奇怪耶"~

.


台北市政府公務員怎麼心態都是那樣怪異呢?真是奇怪耶~

今早(2015.02.27)由0932903359自稱北市財產局賴科長#6313來電,說是依程序要來給我一個回覆,結果...從沒看過我的陳請內文,就來個"胡說八道的回覆",還推諉都是"管理機關"的事,我僅提說"你好像法學素養不夠",該人就說"不要人身攻擊".


喂~這叫"人身攻擊"喔~~反問一下,閣下如果"法學素養"好,為何不能依"公務員服務法"去好好的依法執法呢?
北市財產局為財產持有管轄者,針對"財產被長期無償的濫用"的問題呢?不能進行監督嗎?不能以稽核的角度去追究嗎?

何況還涉及"違法"租借不分,錢入私庫及不明活動呢?為何不能查呢?

依公務員服務法"依法執法"是公務員該克盡職守的事嗎?不是嗎?
台北市財產局所訂之辦法,財產是不能轉借,何以"活動中心"所有以"里活動"為名,之長期借用都是"違法",依財產局管理之監督不實,何以不檢討及追究呢?

放任推諉還真是一流呀!
也難怪"美河案""巨蛋案"都可放任"胡搞"嘛~~

 套句柯P說的"奇怪耶"~


 


.


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社團本來就是財大氣粗的大財團,報稅了嗎?

 


社團本來就是財大氣粗的大財團,
既然是作公益,取財於民之下,
慈濟也只不過"聚眾"之團體,
何來慈濟協助各項災害呢?

有名有利下的社團,
憑什麼開醫院後,還條列示收費呢?
慈濟不是佛心來著的嗎?還可以大舉收費嗎?
這不是違法"救助本意"嗎?

再來,買地蓋工廠,這又是什麼公益呢?
長期對於社團的謀利,就非常的不以為然的我,
30年前也傻傻奉獻,
當~一旦有事,慈濟根本不會提供任何協助的.
所以~~ 不明就理的一堆人,誰真的是"親身遇到"呢?


------------------------------


續上,醫院收費之說,今(2015.02.26)即有"羅東聖母醫院為窮人燒借據" ,二廂對比,還是慈濟作法令人詬病.


 


 


 


.


 


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

有點智慧吧~

.


● 聽並不能辨真偽;眼見為憑亦不能辨真偽;唯,智者。★ 世間人每個人都心知肚明,真的耶,但就是"故意"當作沒那回事,這是什麼心態呢?


角色對換,問題依舊,鄉愿呀~

以前,公務員總是違法濫權的處處刁難民眾.
今日,要求依法執法,反變成民眾刁難公務員.
立場角色如此的混亂,看來法令還真是"沒屁用"呀~~
---------------------------
一切都取決於"人",根本不是"法",
守法人"法"未立,心中有"道德與廉恥",該為才為.
違法人"法"立再多,也是"包庇.圖利.貪污"樣樣來.


======================


■■ 公務模式︰怠惰是本性;愛辯又成性;輔導是無方;監督是無力;證據是廢物;法令是假的;袒護是程序;推諉是常態;花錢當績效;依法不是法;窮忙作假事;虛心呼弄民;改善下輩子;通報辦不到;稽查是無能;擺爛是慣性;吃案是結果,一點也不感意外~■


2015年2月21日 星期六

別信什麼專業人士啦!!

..


千萬別太相信什麼專業人士,如下
1.保險業務員--為了"保險額度及獎金",全都昧著良心"鬼話都會說"啦!!
2.律師--什麼工作經歷都沒有的"死呆子",總是將民眾權益,當白老鼠在實驗,民眾花錢請律師,都是經歷不足的,有何能力打好訴訟呢?
3.網路購物台--死的都可說成活,非常厲害唷~沒體驗過,憑什麼出來講產品"優劣"呢?憑臉蛋嗎?


▼ 為招攬業績,什麼話;什麼事都可以亂搞,尤以"保險業",一次授權扣款,終身套用,卻次次扣款金額不符第一次授權,且完全沒有盡到"告知"義務,當保戶是"提款機",剪卡抗議!!


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台北市政府任由問題擺爛,當個"縮頭烏龜"

.


不合理的事,大家都應該正視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一昧的當個"縮頭烏龜",讓問題任由它擺爛到底,
今日的社會環境,若非自身利益,會主動提出問題見解的人,應該算是"奇葩"了!!


------------------------
2/16聯繫台北市政府中山區公所,調6/27提前至2/22,稱當天無人租借.
下午mail回稱"沒人開門".如下:


不好意思,經電洽里長,因您所欲使用之2/22適逢過年年假(初四)期間.
負責開門之無酬志工須休年假(除夕至初五),故無法幫您開門.
請另尋其他時段.
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
中山區公所 吳宗諺 25031369分機509 (bk_101109@mail.taipei.gov.tw)_
埤頭里里長 林銘清27401809 0936096604 


------------------------


2/17再函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由里長代管活動中心,本於區域方便性.
且台北市多處都是密碼鎖,即可進入使用,
此次,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控管春節活動中心使用,
再者,
常年來於春節期間,各地活動中心亦都是開放民眾使用,
何以,2/22就不願意開門呢?


與法令違抗是不智,
本人從頭到尾都守法,
反問,你們呢?
一旦問題出現就當"縮頭烏龜",不敢正視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反倒是刁難守法民眾,
請問,這是什麼政府,又是什麼法治社會呢?


------------------------
問題:
1.春節市政府未統一管控.
2.e點通允租借
3.里長代管不開門,活動中心門禁是一大問題.
4.區公所要反問里長,這是不適妥作法,里長究竟是什麼身份呢?
5.問題並不能因春節前夕就特意擺爛不處理.   


------------------------


以前,公務員總是違法濫權的處處刁難民眾.
今日,要求依法執法,反變成民眾刁難公務員.
立場角色如此的混亂,看來法令還真是"沒屁用"呀~~


一切都取決於"人",根本不是"法",
守法人"法"未立,心中有"道德與廉恥",該為才為.
違法人"法"立再多,也是"包庇.圖利.貪污"樣樣來.


.
------------------------


遵法守法就是民眾依法守法,公務員依法執法,
一切都依照法令來,這樣的規定,本來就是給大家共同一個制度.


怎知,民眾常識又不足,公務員又超級的濫權.


從前總是公務員擺爛,一再濫用公權力違法的刁難民眾.
民眾總是被"嚇到"什麼都怕,那種方法是對一堆"怕事"的民眾有效.


今日,倘要一再違背法令來嚇唬我,
大家就走得瞧,不信看看.


-----------------------


 2/17-11點多,中山區公所來電,2/22有人會去開門,可以使用場地.不過,承辦人又多交待"場地東西不要亂動",聽了還真是"火大",守法申辦有幾人呀!怎可能會去動"活動中心"的東西呢?何況,之前去勘察地點時,也都沒鎖門,怎不要求來鎖門點交呢?原本活動中心就該"清空",是一些人當自家儲藏室,亂放東西,東西倘不見,怪誰呢?又沒人該負責管理"私人物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