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淘寶網店家沒出貨會用"攬件成功"來騙買家,該注意惡意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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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在淘寶下單,當天就看到"賣家已發貨",並看到攬件成功,


但~等到4/24...都沒更新進度,實在不懂,


聯繫時系統回報,似顯很忙的店家,


好不容易回了,竟是"不好意思,我們盡快安排",


看到這裡就該知道"遇到詐騙集團了",


還真是"騙很大"呀!


不必再談了,退款投訴啦!


20150424-騙通1


20150424-騙通2


20150424-騙通3  


本件由淘寶處罰賠款5%(參下圖),但我就非常不服,如此惡質並不是輕輕罰個5%了事,而是加售價一半的處罰都不過份.


店家是故意的詐騙,並非僅是"未依時間"這麼簡單,一方騙系統出貨,一方騙買家,致使買家信任而疏於催貨.


 


20150424-騙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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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淘寶網店家惡意的"強制取消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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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店家惡意的"強制取消訂單".


連續三張訂單都是完成帳號資料,於確認付款按鍵按下後,才出現"信用卡付款.....",才收到後台訊息,"賣家取消"


店家是詐騙商 --- 最前線服飾批發韓版日系女裝


 


订单编号:102649083563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41052831


成交时间:2015-04-20 00:54:07


订单编号:102836073842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39991138


成交时间:2015-04-20 01:36:12


订单编号:102740138176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42300348


成交时间:2015-04-20 02:18:46


 


這家店有問題....要注意囉~


20150420-o020150420-o120150420-o220150420-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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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是惡質詐騙賣家.
订单编号:102649083563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41052831
成交时间:2015-04-20 00:54:07
订单编号:102836073842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39991138
成交时间:2015-04-20 01:36:12
订单编号:1027401381761617 支付宝交易号:2015042021001001930242300348
成交时间:2015-04-20 02:18:46
以上三筆都是成交且付款確認後,才發出"賣家取消"的訊息,
理由"未及时付款",事後聯繫稱"中差評,不歡迎".
請問這是什麼"道理",簡直是"擺爛店家"嗎?
再者,因本人一次下單多家,就是因"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
致使其它店家都無法順利完成交易,試問合理嗎?
再據"违背承诺维权的定义"中,對於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不是該負被懲罰的責任嗎?
就上處份,本人三筆訂單,被強制取消,連帶影響六家店家,按一次扣點4分,共計9次,該扣點36分了吧!
還有,因"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的強制取消,讓本人不爽另刪除2張訂單,影響其它店家交易,也該罰""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
末,本人"中評"都有圖檔說明,有憑有據,店家竟可隨意刪除取消訂單,顯然作為違法公評原則,既然怕被評差,其品質恐怕亦是"價廉品質亦差"的店家,這種店的"皇冠"得來是"很不要臉"的,根本不是"品質優"才得到"皇冠"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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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 在網頁  http://tw.taobao.com/item/44720946964.htm?fromSite=main&spm=a1z10.3-c.w4002-4988181547.27.T3k54g 
韓版大碼女裝學生短袖t恤女卡通打底衫寬松上衣潮2015夏裝新款春
網頁圖檔都標9.9,但Sunny短袖t恤於下單後變成15.58,沒注意就被騙了


20150420-sunny020150420-sunny120150420-sunny2  


敢說"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是"沒有騙人"嗎?
"昵称:最前线服饰"這個店家就非常沒有誠信,
憑什麼還有臉選買家,
店家本身就很差,還敢....強制取消訂單,
自以為可以免除"投訴及懲罰和處分"之責,
店家你可小看了買家被侵權後的回應了吧!  


 


買家開心下單,還同時跟多家買,之後於購物車一次付款,遇到"強制取消"的一家"沒誠信"店家,卻變成所有店家於該一次付款程序中,都被波及致使無法完成交易.
事後系統通知說"未及时付款",用聯絡賣家功能,店家稱"中差評太多,不歡迎",請問,這種"沒品店家",不該投訴嗎?不給"投訴管道",等同包庇"惡質賣家"存在,試問合理嗎?
再者,"中差評"是有憑有據的圖檔,本人買家都是詢問後下單,下單後還會私訊通知檢驗品質,收貨不如預期,且均碼卻是"差異很大",試問不能"評"嗎?身為買家的我,都已是"先小人的問",結果"不如預期",買家也肯定要"君子的評",不是嗎?那家惡質店家,只挑給"好評"的買家,顯然物品品質也是有問題,不敢讓人公開來評價,如此"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沒品店家,為何買家不能"投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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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臺北市里長展現霸權(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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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里長霸權展現



本人只知依法申請臺北市里民活動中心,
但就不知何時開始里民活動中心是必需經過里長同意呀!!
今天(4/10)果真遇到了,
始末如下,
4/1遞出租用「埤頭活動中心」申請表,
4/7去電中山區公所,承辦吳先生查了「埤頭活動中心」,確實無人承租,稱可租用.
但,等了數天,依申請期限2天,都已逾時多日,
今4/10早上再撥電,承辦吳先生有點為難,後直言「里長不同意」,
喔~ 是喔!
真不知,「埤頭活動中心」竟是埤頭里長所霸占的產權耶!
還真是「土霸王」一個.


據法,里長權利及義務,並不是里長可一手掌控「埤頭活動中心」的審核權利,
且再據,使用自一月起,該里就有四次不開門,
還叫我們要拖地,要遵守里長的要求等...
試問,我們向市府e點通租用,是付費,依規定是有保持及維護乾淨,
並沒有使用者必需負責拖地的這一條規定.


且至今,使用者付費或許僅止我們吧!
其它使用者,牆上並無貼出"申請"記錄,概是沒申請又無償的侵占違法使用吧!
還光明正大張貼課程收費明細,反問,活動中心允收費嗎?


能不申請又可進入使用,試問誰准呢?
再說,「埤頭活動中心」明明僅有A教室50坪.B教室10坪,卻是教室外一間公開的桌椅排置好的教室,再比對桌椅及會議桌及白板,那麼這個空間,該是我們租用50坪含入的場地,換言之,外面空間的費用竟是我們在付費,別人在侵占使用.
喔!!
誇張喔~


末說,外面使用的人還一直稱我們使用聲音太吵,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用我們的付費場地,還講話那麼大聲,不然拿出場地使用申請書出來,
比較誰是守法者吧!!


要求,
1.速查「埤頭活動中心」場地坪數,究竟多少坪,並確定範圍.
2.「埤頭活動中心」場地坪數不符,要求合理退費.
3.查辦沒申請卻使用場地的違法責任.
4.請里長對於公務行政該有作為好好研究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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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臺北市各區里民活動場所評鑑計畫 顯然是欠缺週全,淪為作作樣子罷了!(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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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看過104年臺北市各區里民活動場所評鑑計畫,發現根本無法真正評鑑到什麼,只能說是作作樣子罷了!
理由為:


1.場地申請無論租用或借出,是否如實經過相關程序申請,且經過合法審驗取得使用場地之資格.
2.使用場地並無分類-- 租用(收費).借出(無償),很難讓一般民眾了解而去參與.
3.無償使用場地之課程,所聘師資是否具備資格,若社團需經主管機關核准方能開班授課;若個人無償使用里民活動場所顯然是於法無據.
4.無償使用場地之課程教材講義依據為何,編審何人檢驗,倘開一班以虛以"水耕種菜",實為"水耕罌粟",試問誰知不法呢?
5.無償使用場地之課程時間長短是否已觸及補習班業務,其額外收取費用是否觸及稅賦及場地使用營利.
6.無償使用場地之課程參與者是否真實,該如何確定.
7.無償使用場地之課程成效之評核成績為何?
8.無償使用場地之里辦公處活動,本該是當里的里民,結果多數非里民,試問,里活動意義何在呢?算是掛羊頭賣狗肉吧!
9.無償使用場地之參與者,若遞出姓名重覆性高,反問,里活動專為這些特定人所開的嗎?
10.無償使用場地之講師教練,若遞出姓名重覆性高,試問,場地專門提供給這等特定人嗎?
11.對里民本該進行短期有助之講習,如防災.資源回收.衛生...等,但幾乎都私授成為-長期性的道館.長期性的各類舞蹈班.長期性的瑜珈班.長期性的語言學習班,此等專業課程假藉里辦公處活動,且都具要求繳費,倘不繳費是不允參加,如此嚴重的排它性,就里民活動場所規範條例或辦法,似顯非常不合理.
12.因此無償使用場地該設限,參與者及講師和教練,參與者不可參與同課程三個月,以利將機會給其它民眾;講師和教練一年僅可申請一個場地,且時間限為三個月,以免有圖利及協助逃漏稅.
13.綜上,公平正義一切講求合法,現階段里長壟斷活動中心是不可說的秘密,造就霸道濫權不守法.本人親眼親見公務員明知還公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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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全面更換LED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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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更換LED燈

近期住居處,全面更換LED燈,
大家就覺得沒有比較亮,
投書給市政府,
但今(104.4.9)區公所來電,
有點"不以為然",
讓我覺得"沒作好還辯聲連連",
於是問他"更換前及更換後的照明圖檔及範圍為何?"
此公務員竟回不出.

隨後,向工務局道路養工工程二科彭科長(路燈管理科)詢問,
得知公有道路可規畫的距離.亮度都是有標準可參考,
由於亮度不佳,請求科長處理一下,是否該有改善空間及添置方位.

掛電後,上網查,
出現「公有路燈管理辦法」,但就是查不到新北市的條文,
也以Key word查"道路用地燈具距離"."新北市公有路燈管理辦法"."路燈裝設或遷移等管理工作"."路燈維護管理系統"....
後看到路燈報修 0800-458-055,順道記錄,
再查,申請裝修公設路燈設置.新北市政府申請裝修公設路燈設置標準作業程序(含公所).
遍詢不著耶!
只好再撥電問,但...還是不知~
只好改查LED路燈規範.
看到全臺設置LED路燈技術規範,等我好好研究後才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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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不分的民眾,倒退的民眾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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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電視撥出「1年檢舉200次!」事件,
還被TVBS標籤放了-- 標籤: 惡鄰居 檢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fVcT3N5RNQ
http://news.tvbs.com.tw/entry/574611


20150409-3  

TVBS還於Youtube,標成-1年檢舉200次! 住戶怨「洗衣、講話都不行」,
我看了,就有感了,
哎~現在的人,還真是有點是非不分呀~!尤其TVBS的報導就很偏喔~

半夜洗衣服,試問,隔壁真的很能忍,那是隔壁俗仔不敢說嘛!人家周小姐何必忍呢?
再說,攤販擺攤,樓下是賺租金,樓上住戶周小姐,幹嘛忍"人聲沸騰"的噪音呢?
電視聲,自家不覺吵是習慣了,人家周小姐何必忍呢?
附近商家不實,人家周小姐檢舉,又關你們這群住戶屁事呀!!
招牌侵占到人家周小姐產權為何要忍呢?萬一掉下來弄死人呢?誰負責呢?
警察態度不好,人家周小姐感受不好,不能講嗎?不然,警察將當場錄影檔拿出來嘛!證明自己態度良善嘛!!
訪談的都是住戶,反問"你們有沒有發生那些事"呢?
有嘛!!
那麼~人家周小姐為何不能循公權力呢?
當然可以嘛!!
還公告反諷"周小姐",
同理心想想,若你遇到這等事呢?你會私了嗎?
真是無法無天的人,還藉媒體抨擊人家周小姐,
這是法制社會嗎?
難道要讓"以暴制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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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窮到搶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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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窮到搶錢嗎?

本人住公寓2樓,
原鋁製門牌無恙,
不知何因,
公務機關即於本社區進行新門牌黏貼,
黏貼品質之差,竟是直接黏在舊門牌上,
年久失修致使脫落,
今(104.04.08)於門牌上看到紅色門牌一張,
試問,這張代用門牌(印刷,護背,黏貼,通知單)成本是幾元呢?
何必,連40元都需要搶成這樣嘛!

不計金錢多寡,
反問一句:
1.當初黏貼品質有經本戶所有人驗收和簽收嗎?
2.黏貼品質永遠不損嗎?
3.本戶居2樓,門牌黏貼於小孩手可觸之處,損壞之機率大.
4.損壞因素可曾考慮嗎?
5.土城鄉改制為土城市,門牌修編.現已是直轄市了,土城市又改制成土城區何以沒修編門牌呢?
6.新北市政府門牌編釘作業第19條,並沒有附載收費.
7.參圖本戶被黏有紅色門牌,3樓亦處於損壞情況,何以二種認定呢?只因底色不同嗎?
8.為了繳交區區的40元,擾民送申請單,請問,公務員執行成本呢?不用嗎?還是各個都太閒了嗎?任憑里活動中心被無償的濫用,一年百萬的圖利,還計較個40元,真是莫名其妙.

要求,
1.即刻派人來釘置門牌.
2.即刻派人來本棟設置公告欄,里長已三任,本社各棟都有,唯獨本棟沒有,里長太失職.
3.查辦當初驗收者之怠忽職務,為何沒有要求拆舊門牌,再釘置於鐵門上,反而是便宜行事的隨意黏貼於污髒的原門牌上,該追究未如實驗收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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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中心濫用嚴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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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中心本該是要符合"提供國人優質平價運動環境,以作為民眾日常運動、休閒及活動之場所,提升國人之運動風氣(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10)",
但...
1.卻是一堆沒有"教育部證照"的人擔任師資,或是社團自己印的甲.乙.丙證,如此....該如何確保參與民眾不受運動傷害呢?
2.提供特定人或團體無償使用,但參與者全是排它性,僅限"該社團社員",亦或是"需要加入社團"後才能參加.
3.使用場地時,所上之課程的來源不清不楚,完全沒人審核.
4.盜用來源.及撥放未經授權之音樂.
5.無償使用場地卻是不呈績效,不符政府法令,更不利檢視成果.
6.濫允使用場地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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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4日 星期六

洗腦活動,收費又拿補助款,很難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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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藝術來"洗腦"實在太高明,而且收費,更有申請臺灣人繳得納稅錢。 沒人了解神韻和法輪功及大紀元的密切關係。處於不清不楚下卻對神韻作了背書。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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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有成見,還說神韻市場的反應就是最好的例證!但~事實並非成見。神韻臺灣社團到處申請文化局補助款,領臺灣人的錢,來洗腦臺灣人,這就很難讓人接受的事。

親眼親見一大堆走火入魔法輪功成員的異於常人的"被洗腦過"的行為,非常可怕,何況"洗腦"手段高明親見過,上面回應者應該是法輪功成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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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書籍.表演.講演所為何事,目的為何呢?...洗腦...人若正向,心中無雜念,自然無須參與任何洗腦活動,集眾目的或許多數"好事好奇者"會參加,當然"被洗腦"的結果亦是"必然",本人毫無興趣去花了冤枉錢,還成了"被洗腦者",

請柯P...徹查並將神韻申請活動企劃書,公開給臺灣民眾檢視,何以收費活動又允申領"補助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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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著眼於"禮義廉恥"的道德思想之傳承,非是"假藉"各種名義,進行"思維顛覆",以形色來推崇非臺灣之幸,僅淪為虛榮不實作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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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點,臺灣公益補助款,用於正途嗎?社團吃喝玩樂全都包.誰真作了公益呢?
若是公益,當是"無償付出",且是"普羅大眾"都可以免費參與,然神韻公然收費就是違法了.

行政院大力推薦,恐怕都是"人頭印章"亂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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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事件....不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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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眾辛苦納稅,所求為何?政府為民作了什麼?Nothing...倒是貪官污吏利益互掛的官商勾結,亂花錢的結果,臺灣有何成長性的變化了嗎?Nothing...經濟不如人,素質不如人,政策不如人,環境不如人,教育不如人,學術不如人,判斷不如人....倒退經濟影響踏入社會的年青人,有謂"前人種樹 後人乘涼",但目前是前人惡習,後人受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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