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審選社團-嚴選好社團必知原則
1.先找適合項目再評估社團。
2.立案社團有政府提供輔助款為後盾。
3.名稱為「xx市xx委員會」的社團,全數是沒立案的團體。
4.立案社團所推廣的活動全是免費的。
5.民眾參加活動,無需加入該會,若要求加入則屬不合法。
6.立案社團不能要求購買該會制服,若有實質營利行為,涉「漏稅」亦違公益非營利的成立宗旨。
7.多數不法社團主要會務目的是,找「人頭會員」,因此派出的教練師質素質多數差。
8.社團該遠離政治及非公益活動。
9.多數不法社團經常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辦理各式不同的餐會、旅遊、聯誼,一方面向社員收錢,一方面再將報名的簽名,呈報為講習與研習等活動,藉由右手收錢,將所獲之收據,再以假帳公報,以便取得政府輔助款。另一方面還會向政治人物要求贊助,這些不法作為,全拜「長期累積的惡習」所致,這群匪類「已變無所不貪了!!依因果論,惡報絕對是現世報的~」
10.臺灣的社團組織,多數人頭,處處都是同一批人重覆的報來報去的湊足成立人數。政府明知卻不作為,此不法社團氾濫的到處成立,無本生意作不完,以假帳報公帳無往不利到處申請政府輔助款,更對隊員亂索費,如此的亂象,形成公家機關亂搞民眾買單最典型的模式,簡單的說,民眾即是提款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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