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列示收支補助款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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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212561號令公布資訊公開法第七條規定),要求據實公告如下明細.

(1)中央各部會補助款

(2)歷年之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

(3)尤以各補助單位的單項委員會受補(社區運動教室),更是一個明顯的大洞,據查根本就是委員會的會員獨享的權利,那有民眾的權益呢?倘若自認清白,理應清楚列示,所有受補的明細,就其活動網路公告何處,恐怕是無人知吧!!再就其活動名稱.時間.人數,場地.講師證照資格.亦是隨便湊湊,核銷相片就請一一比對"同臉孔"囉!!所有活動資料都是核銷及其承辦單位持有,不曾公開讓民眾知道,猶如一個公庫通私庫的管道,完全無法徵信,當然就失去其公信力.至於績效,恐怕是零吧!!另~活動要求免費這件事,根本是不可能的,公務緝查,根本是做假的,公務承辦員,誰知道活動收了什麼費用了嗎?



要求儘速列出以上政府資訊公開所該公開的資料.



比對公開資料後,本人自會遞出活動收費明細至政風單位,去請求察查囉~~



新北市教育部(http://www.ntpc.edu.tw/_file/2052/SG/38048/45628.html) > 政府資訊公開(未列中央各部會補助款,且支付或接受之補助根本無法開啟。)



撥付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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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回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洽詢「新北市政府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列示收支補助款明細?」案,謹向您說明如下:    本府歷年對民間團體補(捐)助公告資料,係公告於:新北市政府網站首頁/新北市政府/資訊公告/政府資訊公開(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1682&parentpath=0,6,27)點選編號「八、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後點選「連結」(連結至新北市政府主計處公告「新北市政府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網頁(http://www.bas.ntpc.gov.tw/_file/1528/SG/50433/D.html))。    又本府教育局訂定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計畫預算管考作業規範」,已對補(捐)助民間團體經費之支用情形明訂考核及管制規定,並依規定辦理受補助單位實際執行情形之查核。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爾後如果有相關問題歡迎您洽詢本府教育局(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2811),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您身體健康、闔家平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魏珮如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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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對於公務答非所問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呀~~也非常不滿意!!



對民間團體補(捐)助公告中,其中漏列所有補助得各社團的單項清單,總不能概括一筆,那不等同乎弄帶過吧!



依規定辦理受補助單位實際執行情形之查核,真是自我感覺良好,有查核嗎?民眾會提,肯定有證據,公務單位還硬坳,何況本來就開公開,不公開應辯有查核,不等同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中央各部會補助款的款項,和單項委員會受補(社區運動教室)等撥付清單也未說明填列.



總是選擇性的回覆,要這樣公務單位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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