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212561號令公布資訊公開法第七條規定),要求據實公告.
歷年之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
尤以各補助單位的單項委員會受補,更是一個明顯的大洞,據查根本就是委員會的會員獨享的權利,那有民眾的權益呢?倘若自認清白,理應清楚列示,所有受補的明細,就其活動網路公告何處,恐怕是無人知吧!!再就其活動名稱.時間.人數,場地.講師證照資格.亦是隨便湊湊,核銷相片就請一一比對"同臉孔"囉!!所有活動資料都是核銷及其承辦單位持有,不曾公開讓民眾知道,猶如一個公庫通私庫的管道,完全無法徵信,當然就失去其公信力.至於績效,恐怕是零吧!!另~活動要求免費這件事,根本是不可能的,公務緝查,根本是做假的,公務承辦員,誰知道活動收了什麼費用了嗎?
要求儘速列出政府資訊公開所該公開的資料(1)歷年之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2)各體育會下的單項委員會受補清單.
比對公開資料後,本人自會遞出活動收費明細至政風單位,去請求察查囉~~
台北市教育部(http://www.edunet.taipei.gov.tw/) > 政府資訊公開(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僅列中央各部會補助款。)
撥付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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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1 北市體輔字第10331621400號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向市長信箱反映「台北市教育部(未列明"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1案,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局彙辦,謹就您信中所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本局對於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之補助,皆依規定將核定金額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您有興趣,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tms.taipei.gov.tw→首頁/最新消息參閱。
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如果仍有疑問或建議,歡迎聯絡本局承辦人蔡秋珍小姐,電話:25702330轉6438,本局當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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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中華民國臺灣區,竟是各自表述,不知回覆者是何人呀!!睜眼瞎子嘛~~ http://www.tms.taipei.gov.tw 附圖如下:台北市政府究竟要呼弄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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