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滅火器過期不換又生鏽,有礙觀瞻,民政推里長,里長推沒錢....預算挪非法,貪瀆沒人辦!!無能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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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里的里長,前一任總是客客套套,現在不知是因中風過後,頭腦忽然轉化,卻總是幹出一些不應該作的事.



通知滅火器過期,也不理.



1999轉清潔隊來回收滅火器,據稱有毒不能收,要我去跟民政課講.



撥轉民政課,轉來轉去...看來對業務實在太不熟了,沒人知道滅火器誰管的業務,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他又推說找里長....我咧理~~



後來...說他一頓,他才說會去處理.



實在欠罵!!



明明怠惰失職,還推....



講不下去,跟他說會去叫1999處理啦!



掛電就去拍照.遇到2號歐巴桑,也說滅火器生鏽,又指著一角落『超過5支』 的滅火器,唉!!又當垃圾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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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8回覆參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首先感謝您不吝提出指正,我們虛心接受並檢討改進,以期給市民朋友更美好的生活。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00年6月21日北民自字第1000621970號函示:「購置滅火器為里基層工作經費之施作項目,其施作範圍應以開放空間為宜。」,而里基層工作經費係由里長依其實施項目,規定細目金額在1萬元以下得由里長逕予施作,1萬元以上則由區公所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特予說明。滅火器設置攸關大眾生命財產安全,此項設施是否完善至關重要,因此本所請里長、里幹事協助加強巡查轄內消防設施,並按年度調查各里轄內滅火器須充填藥粉或購置新品之數量,去年度並完成發包滅火器新品之標案。惟經查 貴里並未提報,此項疏漏將責由里幹事協同里長查明後儘速補強設置,造成您的困擾,本所深感抱歉。對於回復內容,如您仍有疑問,敬請洽詢員福里里幹事:蔡煌仁先生(電話:2273-2000分機434)。再次感謝您的指教,祝您闔家平安健康!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徐靜宜(02)2273-2000 分機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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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覆,有沒有感到制式官腔又來了,一點都沒覺得有必要積極改善,因為『空口說白話』說說而已,又沒給個確定何時要改善,然後又絕對是『不了了之』,等著看囉!!



再者,從小缺失就可以盡觀全貌,里長沒盡責,那就表示里幹事也是『打混摸魚族』嘛!!更表示民政課監督是毫無能力,還證明土城區是個毫無德政,更無績效的區域,如此才會有公務員的『效率』不彰的問題.

官腔連篇後,就是沒人因失職送懲戒.看吧!!公務員還真是『打不破的鐵飯碗』,這點又搓破高層宣誓『沒有鐵飯碗』的考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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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年01月06日







公務人員真的是鐵飯碗嗎?不一定喔,南投縣政府就積欠員工今年一月份的薪水,原本1月­2日應該發放卻拖到現在還沒入帳,員工辛苦工作了一整年,卻在農曆過年前發生這種事,­上至代理縣長、下至臨時約聘雇人員,大約一千人左右、七億多的薪水發不出來,而這已經­不是南投縣政府第一次發不出薪水了。



追究囉!!這群公務員的某些不法人,如果縣長挪用時,不是配合,怎會發生此事呢?如果奉公守法,又怎能不於當下提出呢?再者,多少經費作多少事,這不是預算精神嗎?所有的放任和監督不實,也不是今天才發生, 屢屢事件,推說收入不如別縣市,那就是推諉,不是嗎?有道是『今日果,昨日因』,誰的責任呢?全數公務員都推是別人的事,就是沒人要承擔,倒楣認帳就是民眾,不是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民視即時新聞】「公家機關是鐵飯碗」的觀念可能要被顛覆了,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台南­市政府為了大力整頓風紀,首度破天荒,將一名年資超過10年的公務員免職,因為這名公­務員去年曠職累計10天,依考績法記二大過免職,就是希望可以樹立,公務員不是終身保­障的新作風。





免職的決定是對的,給台南市按讚!!



民眾意識在今日的環境下,不需透過抗爭,只要網路po文,效果都很驚人,猶以資訊稍有能力(如同我),再作關鍵字,很快就被搜尋到.又慶幸,臺灣人3C太多人持有,就是看的人多,會PO的人少.要對一群怠惰公務員作意見陳述,往往不了了之,透過網路PO文,就是把這群怠惰推諉的無能公務員,各個打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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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00年6月21日北民自字第1000621970號函示:「購置滅 火器為里基層工作經費之施作項目,其施作範圍應以開放空間為宜。」,而里基層工作經費係由里長依其實施項目,規定細目金額在1萬元以下得由里長逕予施 作,1萬元以上則由區公所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特予說明。



倘若這樣,那不是該好好查一下帳了嗎?



里長還有那些可以自己動用, 民眾是永遠查不到的帳呢?



20140113撥電問滅火器預算花用,結果436徐靜宜推給里幹事,說不出所以然.



然後找550林課長,一下說可以,轉回說訪客,真是睜眼說瞎話(11:45),



又找577林怡慧問里活動中心,查證結果,好笑了,已數次通話回電,就是不回.又說不在



怎樣...公所不是有辦公室錄影嗎?這群怠惰無能的公務員,你們很會騙...好...那就讓你們好看囉!!



總結,573 黃小姐說這550林課長訪客.那577林怡慧也訪客,就是民政課沒種處理怠惰的事.看是整個課室都是怠惰成性吧!!



PS.上週三親口向林課長,當晚的某里有活動,請他查辦,相信是沒去啦!!



這群無能公務員,想被大爆料,然後因督導不力而被查辦和撤職,並非難事喔!!證據就是好東西,網路也是好東西,PO了大家有眼就能看,睜眼看....這群閒閒公務員的官官相護,和超級無能~~



545政風廖小姐的工作,簡直是一個大涼缺,真想問一年辦到幾件貪圖怠惰無能的案件,肯定一件也沒有,如此的行政爛體系,不如全撤吧!!里活動的濫用,超級呼弄,以使用的水.電.換市價租金折算一下,全數民眾買單,卻是特定人在收費使用,根本不合理.預算挪用也沒法查,而受補款的濫花,也是極至呀!!...真無能就撤掉吧!!當然,並非指的這些小事...還有一堆民眾還不知的大挪移事件,爆時....或許才知什麼是大條.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社團的單項委員會,何以不需登記,就可跟會員要錢,還可拿到受補款.奇怪耶!!

 



本人非常不懂,為何財政部的人員是如此的無能,總要民眾具體給資料,才要辦呢?

又為何獨厚社團的營利行為不需申報呢?

社團明明從事與企業一模一樣的行為,財政部為何只公開企業可公開查詢的資訊,卻不提供社團資訊呢?

社團中又有非常多明名的單項團體,結果..會員錢也收,補助款也拿,卻可以不用申請社團,單項團體也是社團不是嗎?



一個政府多重制度,賦稅完全不公平,社團該緝查,當然...貴局沒人有能力查,只因不想查,非常不如我這個的個人,我都能查,為何財政部就是沒人有能力呢?



附上「新北市100年度社區運動教室實施計畫」活動經費補助名單,就請好好查一下他們的帳吧!!有收就應該有支,

查清楚支於何處,憑證為何,名目又是什麼?不要最後是聚餐旅遊之類非公益的報銷,也千萬不要回覆都以現金收支平掉帳務,那是本人非常不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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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回覆,肯定如實一筆一筆列入我的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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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回復內容為:    

Contents of reply:    

您好:

 

您於103年1月3日寄給財政部「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詢問為什麼稽查無方等情,為您說明如下:

一、為避免稽徵機關以檢舉為由,隨意啟動調查,財政部頒定「各級稽 徵機關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供各級稽徵機關一致性處 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如欲檢舉逃漏稅,按前揭要點第13點規定,應提供檢舉人姓名及住址、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 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 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二、所得稅法第4條第13款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應依同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其不合免稅要件或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仍應依 法課稅。

三、臺端陳情社團登記資訊應提供查詢、單項團體未立案申請補助及新北市100年度社區運動教室補助活動經費如何運用等情,本局於103年1月9日以北區國稅審三字第1030000457號書函移請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卓辦逕復。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萬事如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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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1.具名了,還在廢話!!

2.說一套,作一套,緝查囉!!算準國稅局沒人會查,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然公布,歷年來的社團緝查績效,不用說…肯定是『掛鴨蛋』啦!!

3.等看結果,肯定『不了了之』–不見(等同吃案).因為查察..查察..查察..就『卡 擦』不見了!!國稅局查辦違章全數不依『行政程序期限』處理;也不依『行政程序期限延展通知』辦理,最後終究沒人『查察』,自以為是大家『忘記』,就給它 『卡擦真忘了』的擺爛當『沒那件事』,所有的監督和督導形同『沒人管』,這就是『財政部國稅局』的格局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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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移請新北市社會局,這移就推了權責呀~~



[video width="266" height="400" mp4="http://linetw.com/wlife/wp-content/uploads/2014/01/賴小三.mp4"][/video]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土城區清潔隊】公務機關也使詐術唷!!

 



土城區中央路2段192巷總是被外地民眾,當大型垃圾堆放處.經本人陳請,於100年8月終於回覆已設攝影機監視取締.

但102年,整年本人已陳請十幾筆大型垃圾被堆棄於告示牌下,有一次還長達5天不處理,回稱里長去旅行,天呀!!居然里長出遊就可以不清垃圾呀!!

本人無法再忍受環保局的監督無能.清潔隊無法無天.及里長的沒常識的亂搞.



本人強烈要求市長務必查處,監控不落實,及監視攝影機,和失職怠惰,有必要重查100年貼出公告的當初,到底有無支出此筆經費添購攝影機及花用的安置費用,



請政風查辦:

1.如果有,攝影設備不見,為何無人該負責.

2.如果沒有,那當初貼出此一偽騙民眾的公示牌已涉偽造文書.

3.無論有或無,公告已使公權力蕩然無存,請速究辦相關失職公務員.



最後...送公務機關,本人的感受是--公務模式︰怠惰是本性;愛辯又成性;輔導是無方;監督是無力;證據是廢物;法令是假的;袒護是程序;推諉是常態;通報是不會;稽查是無能;擺爛是慣性;吃案是結果,一點也不感意外~■



回覆一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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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23.25.20



2013-06-19 22.17.46



20140108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所反映中央路2段192巷設置監視器1案,因本局監視設備不足,需以登記方式週期性輪流架設,本案即日起已架設監視錄影器,並將派員加強巡查取締,以維護環境清潔,如對本案仍有其它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您平安、順心。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土城區清潔隊王慧君(02)22732020 分機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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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架設監視錄影器,我存疑,現場並沒看到器材呀!!(20140116回電稱裝電池的,who knows.)



WOW~回覆日期:103/01/08 13:41

1/16一個多星期才看到問卷,這種效率真是差到不行,恐怕是故意吧!!



依法架設監視錄影器拍攝取締,須告示..

再者,提出的詐術,怎麼沒人負責呢?

官腔連篇後,就是沒人因失職送懲戒.看吧!!公務員還真是『打不破的鐵飯碗』,這點又搓破高層宣誓『沒有鐵飯碗』的考核了~~



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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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且依法架設監視錄影器拍攝取締,須告示..

再者,提出的詐術,怎麼沒人負責呢?

官腔連篇後,就是沒人因失職送懲戒.看吧!!公務員還真是『打不破的鐵飯碗』,這點又搓破高層宣誓『沒有鐵飯碗』的考核了~~



http://linetw.com/wlife/archives/351

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新北市衛生局】非常想賞亞東醫院那二個非常惡質的壞醫護巴掌。暨惡劣護行的衛福部及下層機關的公務員--吃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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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受盡號稱醫學醫院的醫護人員欺侮後,陳請衛福部,衛福部推到衛生局,然後就都來個『吃案』當結案,這種不良醫護就是因為有個後台很硬又會吃案的『無能政府』的護持,所以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 王貴芬小姐會打醫護巴掌,肯定被醫護人員激怒到『怒不可遏』。結果大家總是自以為是『看圖』就一面倒,全部指責『王貴芬』小姐,您我都不是當事人,全盤的事實過程,沒人說得準,何況,當下如果真的沒錯,為何不敢直接『報警』呢?可見,應非息事寧人吧!!而是事後計畫,對付『王貴芬』小姐吧!!

誰不會辯嘛!!到法院還不見得『王貴芬』小姐有罪咧!!

說實在..我也非常想賞亞東那二個壞醫護巴掌,非常可惡的一群壞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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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最擾民?和吃案~



告訴你....不是別人就是『公務機關』和『公務員』啦!!



如下:

有關您來信反映與「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預約鐵劑點滴單據遭醫護更改時間及隨意抽走等情事,本局將請該院提出說明,惟因案涉病 人病歷隱私權,需經當事人同意揭露,請填妥病歷資料查詢同意書後並檢附身分證影本,逕以郵寄(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3樓醫事管理科)或以 傳真(02-22589064)至本局,俾利後續之辦理。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安康!



實在不懂,不是確認信作過個人確認嗎?且無關病歷,雞毛當令箭,就要民眾拿身份證,wow~~不給啦!!  等著看『吃案』~~

■   亞東醫護傲慢與無禮的音檔  ■



 



傲慢2



 以下是衛生署陳請



1.亞東醫院醫護素質極差.12/5提前去醫院打鐵劑遭拒,還被誣衊.倘若我施打,恐怕狹怨報復猝死在化療椅上機會大.



2.貧血打鐵劑竟需至"化療室",未考慮非癌人之想法及觀感.



3.鐵劑點滴施打,醫生告誡勿過快,化療室趕下班,不管病人之狀況,就是拉高滴快.一個多小時滴完,是否恰當.



4.排約的時間,如同"慢性處方籤",何以不能以"自由"的時間範圍去施針呢?



5.網路系統,未考慮針對"不克",須要進行時間的變更,提供有效的功能,還在"人工"作業,真是爛系統.



6.為了定期打"鐵劑點滴"的收費程序,真是過度折磨病人,竟要抽號碼牌等號,殊不知,癌症化療程序竟也是如此沒人性的作法.



7.站在"愛心櫃"前,櫃員不理,還辯說她已按下"號碼牌",需處理後才能辦理我的收費.明明就只有我站在她面前,她也不辦.



8.家屬開車微停大門,不受驅趕,但騎摩托車帶病患,拿個輪椅,就立即被驅趕,簡直大小眼嘛!!



9.化療室取單>櫃台抽號碼牌繳費>藥櫃等號碼只為遞單,如此折騰病人的作法,只能說完全"沒人性"



10.客服作事,推推拉拉一點都沒同理心,一等就10幾分鐘,如此客服速度,等同醫院品質亦是等同的拖拖拉拉!!!



11.鐵劑施打時間長,何以不能有一個"好的空間",之前是"急診室",現在是"化療室",乾脆讓病人自已拿回家自己打嘛!!反正施打也都不是醫生級的,隨便醫護就可以,不是嗎?



12.醫護員的惡意挾怨報復的挑釁與誣衊,指責本人說鐵劑施打10分鐘,並指責本人扔單,敢說就來對質,請亞東拿出2013.12.05-13:10-13:30暨14:20-14:40,檢視本人有否"扔單"及"第二次康先生陪同進入時"護理人員的態度乖張.



13.2013.12.05亞東醫院不友善的對待及刁難,由進去至出大門,約二小時.沒有作到該有的醫學中心該有的品質.



14.2013.12.05遭不合理對待,陪同是客服康先生,親見"化療室"惡形惡狀,事後至"院長會客室",本人為自保,錄下音檔,不容辯解.音檔於http://vlog.xuite.net/embed/TlhhZHNSLTE0MTExMTkzLmZsdg?ar=0&as=0



15.本人就上之所有投訴,絕受公評.



16.不解如此差的醫療品質醫院,有何優良績效可為醫學中心,對評鑑之項目,肯定有殊多"盲點",亦或是收受好處,否則,就現況,醫院新建的髒亂.流程紊亂,環境的不友善,資訊系統差.護理人員素質差.客服的不積極,對車輛驅趕的沒人性.收費櫃台的不尊重.建案的吵雜聲.化療程序的折騰人.殊多不友善作為,試問,憑什麼是"醫學中心"呢?



請查辦亞東醫院種種的沒人性不友善行為,並稽查其為醫學中心之評鑑程序,本人質疑其公正可靠之資訊,顯然醫院現狀非常不符合"醫學中心"該有的品質和水準.



201312衛福部硬是吃案掉(推諉)囉!!稱已回覆~















xx女士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您函陳亞東紀念醫院醫療環境不友善、醫療作業流程不理想及疑似醫療人員態度不佳案件,本部已另函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明妥處及回復。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


201312衛福部硬是吃案掉(推諉)囉



再補充(亞東醫護更誇張的事參下):



於11/1至亞東醫院門診回診就診,醫師開立當天鐵劑點滴及另四張預約二週施打的鐵劑點滴預約單,然化療室醫護人員,說星期六僅半天,建議往前一天較不擁擠,故允變更單據.

經過︰

1.豈料該員,並非提前一日,而是擅變成每週一次,連續四週施打完成.

2.因不符醫師處方之二週一次的頻率,亦深怕鐵中毒致死,請求再改回原單的提前一天即可.

3.不料,改回後,該醫護士竟自行抽走一張

4.本人再詢問,醫護回醫生開錯了.

質疑︰

1.這...真是奇怪咧!!診間,醫生也特別交待過,本人慎重還口述,再問一遍,醫生還確實答覆,連門診當天要施打的,再隔二週的星期六的預約單四張,出診間也正確拿到醫囑的單據,怎麼亞東醫院化療士護理人員,竟然可以在醫生未通知的情況下,隨便抽走一張呢?即便醫生開錯,也無關化療士護理人員的事嘛!!實在是太誇張的亞東醫院.

2.就醫囑11/1,11/16,11/30,12/14,12/28,回診日是103/1/17,也算合理.

3.結果12/5提前去被拒,又第四張被抽走,如此的亞東醫院誇張的醫護品質,請求嚴查究辦亞東醫院之管理不善之責..

要求︰

1查調屬實,該嚴厲懲處亞東醫院.





  • 最後結果是『吃案』。







★吃案在我的認定就是違背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期限 回覆,即視為『吃案』



本人對公務員的觀感如下

■ 公務模式︰怠惰是本性;愛辯又成性;輔導是無方;監督是無力;證據是廢物;法令是假的;袒護是程序;推諉是常態;通報是不會;稽查是無能;擺爛是慣性;吃案是結果,一點也不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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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洗髮精】momo一支電視洗髮,出現二款不同包裝是真正的廣告不實銷售

 



購買一款完全無效的何首烏深層養護黑亮草本洗髮精,因為無效還持續向momo買染髮產品,這些是有購買記錄可查的. 都是momo銷售的~



2013-11-21 11.08.35s



2013-11-21 11.08.56s



2013-11-21 11.08.28s



2013-11-21 11.08.07s



上面圖片是2013.11.21 11:08:07 - 08:56四張圖片,但一種產品,卻出現二種不同包裝,問客服也不知,廠商更兇,直接就說....不然,你要怎樣~~,夠兇嘛!! 憑如此態度,我就跟你繼續玩一下囉!!



不談 543,只想說,我買第二張圖片那款後,都沒效,還向momo續購染髮劑,就憑廣告宣稱的效用,肯定廣告不實,我就是實例嘛!!



下面四支影片是一刀不剪的.



第一支影片 momo 2013.11.21電視公開播放





第四支影片,顏色淡轉透明了





第三支影片,顏色淡....





第二支影片,顏色淡淡灰





向momo反應,完全無效的何首烏深層養護黑亮草本洗髮精



20131227 近五點,momo客服來電,說明原委,允退款.上面提示僅有的目的是『有則改之,無則嘉勉』,以一位有『良心的顧客』提出問題,並非故意去刁難及討好處!!  本文算是對momo提出實證,證明11月反應的產品實狀,也真慶幸,拍攝時間都還在,避免被誤會造假!! 此次處理,允稱退款,我不打算退款,更不會接受好處,只想反應並說實話罷了.Closed ~


【新北市環保局】無能,清潔隊推諉,里長亂幹,比升直轄市前之臺北縣更差勁~

主旨: 無法執行垃圾不落地之法令,環保局無能,清潔隊推諉,里長亂幹,比升直轄市前之臺北縣更差勁,究竟誰要負責.

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2段192巷中.

日期: 2013.12.26午後,上址由里長載運大型彈簧床一只,後面跟著被亂丟棄數包垃圾.

說明: 本人住此區近27年,長期忍受大型垃圾傾倒此處之環境髒亂,終於數年前投信,要求取締和架錄影機.後約二年多,沒有人敢再亂傾倒大型垃圾此處,但今年特別多,諷刺的竟是傾倒棄置於告示牌下,有故意挑釁政府公權力之意圖,然多次通報1999,都只能清除,卻無法根絕此種違法行徑或開單處罰.

垃圾不落地是進步國家的思維與做法,可見土城區的落後作風,及整併成直轄市後之作為,不如當初的一個臺北縣.

今晚,約8點通報1999,20分後,清潔隊來電口氣不爽的回覆明天才會載運,聽完...本人更不爽,垃圾取締不利,是公權力問題,民眾要的僅是乾淨的環境罷了!!試想,晚上拖到明天早上,天呀!!執行力這麼差,倘若有個倒楣鬼民眾,不看清楚,轉彎或直行撞到,萬一"死"了,這算誰的責任呢?何況它是一條"單行道",淨空也是消防法令,以維消防安全,不懂嗎?

參: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安字第0九二000七0八二號函,巷道:5公尺以下,雙邊禁止停車。據此大型垃圾傾倒於此,亦屬不安全巷道.

再觀,本區設有告示,屢屢通報大型垃圾傾倒棄置於告示牌下的問題,請儘速處理與改善.並多次要求環保局對里長進行開單處罰,結果吃案.有道是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就因包庇,致使,本里里長越來越誇張,連"不知誰"的別里廢棄物,都亂同意的傾倒棄置於告示牌下,還一連五天,通報3次以上,環保局及清潔隊都不作為,擺爛姿態之高,這不是過度包庇和縱容,那什麼才是包庇和縱容呢?(案號:1010617305)



本人要求:

1.不准員福里里長,再自行同意和決定允許任何人至中央路2段192巷來傾倒垃圾.更不准將此當大型垃圾置放處.建請改至員福里里長家.

2.倘未完全改善稽查取締之能力前,要求每日早.中.晚三次,嚴厲列為重點稽查取締地區.

3.追究案號1010617305吃案不開罰及5天後才完全清除乾淨環境的所有相關人等之怠惰和失職之責.

4.調查,數年前告示牌架設時,環保局謊稱架設錄影機設備,還以假拍公告,當作真架設之驗收,本人後期獲知,根本沒有架設錄影設備的這件事,請求查處嚴辦 當初,演戲作秀的公務員,並查調當初究竟花了多少設備費用,何以現在設備都不見了.倘若有花經費卻沒作,恐怕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貪瀆等公訴罪.

5.要求架設錄影機設備,積極取締,相信取締罰款,絕對會多過於架設費用,對本區民眾之環境改善肯定有好績效,為何不作呢?



請查辦嚴懲怠惰.不作為.推諉.吃案的人吧~~



特此po網公告,新北市之公務政績

2013-06-19 22.17.46 2013-06-20 23.25.20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102年12月26日在本府市長信箱所陳情案為1021226544,因「1.案情複雜涉及相關法令需調案

查明」等原因,處理期限將展延至103年01月15日,請您見諒!

 

備註:此為系統發信,請勿回信。

 

        新北市政府  敬啟



以上是20140106通知,還不錯嘛...還知道行政程序法的延遲程序通報喔!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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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回覆如下:親愛的市民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來信反映土城區中央路二段192

巷中廢棄垃圾放置案,業於當日接獲陳情即派員前往了解於隔日完成清運,另已與里長協調改

設大型廢棄物暫置處並於即日起架設移動式監視器材,且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倘查獲違規行為

人將依違反「廢棄物處理法」第50條規定,裁罰新臺幣1,200至6,000元,請民眾共同維護市容

乾淨,如發現環髒亂情形,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166-666。造成您的不便在此向您致上歉意,

敬祝您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土城區清潔隊梁千珊(02)22732020 分機

528

...............

評論:官僚式的官腔屁話又來了

未來...將怎麼作,就等著看囉!

以前...不良案底,也不能怎樣~

現在...還是官官相護,證據俱全,鐵證如山,該罰的還不罰,怠惰失職也不懲.

請問,誰信公務員呢?知法犯法自損顏面,超級不知檢點,想捧鐵飯碗,

就幹起違法之事,這種機關單位應該撤掉.



【公益A款】不得不知-別再被當作是愚民

■ 富邦給路跑協會的贊助暨收取之報名費,本來就該據實記錄,錢跑那呢?該查清處!!肯定沒有一個單位會稽查,對已核銷結案,全不管已事囉!! ■

★ 公務機關單位肯定推到底,協會說2013才通知(真唬濫);體育局推採信任核銷原則,哇~都不看電視喔!;財政部推『沒人(單位)通報,無法得知~』★

■還有涉其中沒被點名(竊喜中),尤以社會局濫發人民團體證,就是亂源之首,完全不控管!■

■ 黑牌證照勤申『補』;吃吃喝喝加旅遊;毫無績效假活動;視若無睹為護行;圖利明顯官相護;違法亂紀公部門;無本營利樂逍遙;享樂花費公費出;賦稅公平置法外;多數繳稅上班族;誠實納稅有何用;有法不依嘆無奈!!

★主計之預算,也是全面的不監督,不稽查,明明手上一堆資料,看都不會,這種主計,最拿手僅是『檔案歸檔』,無言啦★

★ 敬告︰財政部國稅局,一堆拿到協會濫發證照,到處收取學員費用,請撤查『逃漏稅』行為吧 ★

■ 敬告︰全省社會局,一堆協會,假活動真詐財,請撤查『真實績效』,違法請『撤照』吧 ■

★敬告︰全省各區體育(總)會,氾濫的單項委員會,配合動員無益區域體育推廣,假活動真詐財亦毫無『真實績效』,請『自愛』吧 ★

■敬告︰中華民國審計部,緝查暨監督不法,不是坐辦公室等民眾遞件,更不是,反過來由承辦公務員,發函限期民眾給資料,算準這群無能公務員,肯定『吃案』當結案啦

★敬告︰檢調單位,依法院組織法第60條(檢察官之職權)之規定,檢察官是犯罪偵查機關,其職責主要在於發動偵查系統 ★

★■ 敬告:一般民眾,身份證最好別亂給,更不要亂簽名,避免被列記於受補簽章上。而核補有個大漏洞是,被故意假冒簽名,是你完全無法查覺的事啦!!付費的聚餐、旅遊,既然自費更沒理由簽名,你的簽章幫某些人去A受補款,你就是共犯,請多加注意別被利用當人頭唷~

■■弄懂才知,原來臺灣最賺錢又不用繳稅的行業,竟是『人民團體』的社團,收入來源有︰隨便亂編的活動,即可將公帳入私褲的政府受補款;政客與企業的贊助款;會員入會暨年費和班費;制服費;聚餐費;旅遊費;配合動員款;幫忙站台的走路費 ■

★這個無能政府,公務徹底的無能,民不反,才怪咧 ★






■ 公務模式︰怠惰是本性;愛辯又成性;輔導是無方;監督是無力;證據是廢物;法令是假的;袒護是程序;推諉是常態;通報是不會;稽查是無能;擺爛是慣性;吃案是結果,一點也不感意外~■

■ 公益資源花於『假公益社團』的假活動假推廣,活動採會員動員互相支援,連活動之資格都隨便身份就可成立,變成裁判沒有裁判證;講師沒有講師證;教練認證教 材有很多都是來源不明,這般活動,撥付款卻是簡單輕鬆取得.『知恥近乎勇』似顯毫無警示作用,群聚的『貪』,和各管各的瞎眼般的『政府審查機制』行政體系 暨違法亂紀怠惰的公務員(手中受補資料一堆,說什麼就是不查,真不知幹嘛養一堆不作事的公務員,靜觀這群人吃案囉!!),和一群素養欠佳,不專業又不敬業 的『立委大人』,加上一大群『不昧因果』貪者,這就是『世俗裡的現實狀況』. ■

■政府的政策常常都是發文後,各收文單位就當作歸檔公文歸納入儲藏室,根本無人知道落實的這件事,而落實監督的主管機關更是不知要監督,如此一來說歸說;作歸作....這樣的政府政策,不覺得可笑嗎?

■ 有一句貼切的話,是完全符合政府所有公部門的執行公權力的現狀『違法管不了,更不想管;合法動不了,卻人人管。』 ,也可說是『公部門是人人推諉,各個只管手上事務,即便橫縱與其絕對有關,這群公部門也都不管,因為無人交辦過,誰知要管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推~ 推~推囉!!』。主計公部門所發佈的102-3Q中,明確寫了撥付未舉行的款項,都可推說"誤植",然後完全無人負責耶~~實在也太厲害了吧!那是公文書 的偽造不實,不是嗎?即便非故意,那承辦到公告,之間多少人經手呢?沒人負責耶!!真是....太唬濫了吧!!■

■ ~歡迎有良知肯負責的單位,來逛逛~建議指導單位,別找一些不懂活動項目的官員去活動場地吧!說好聽是說~有去監督,但明明掛二項活動名稱,就我個人的了 解,明顯違法,到場的督導官員,卻什麼都不敢說,這是親眼見識到的,有相片為證,要不要看呢?就這種督導,真不知派去幹嘛咧~還有假日督導,不知有沒有報 領出差費或加班費咧~體委會和市政府超無能督導~■




■ 監督無能,績效不彰

..★ 排舞在2013年高雄世運,竟毫無績效~~該追究歷年排舞受補款!!

..★ 打造運動島是個失敗的政策-誰看到績效呢?還全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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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補款浮濫申領

..★ 土城大都會排舞協會99年補助70萬,真是太浮濫呀~~

..★ 終於釐清大都會排舞『掛羊頭賣狗肉』假公益團體

..★自肥-假帳公報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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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曲清單查證

..★ 大都會排舞 - 舞曲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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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都會排舞不能說的秘密...

..★ 大都會排舞不可說的潛規則

..★ 大都會排舞推廣舞曲來源不明暨教練認證教材不明,推廣何來素質??

..★ 大都會排舞不能說的秘密...更多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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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臭大都會排舞聲譽

..★ 搞臭大都會排舞聲譽第1人:樹林B教練大爆料

..★ 搞臭大都會排舞聲譽第2.3.4人:大都會排舞林鳳珠體系-員福隊(蔡素珍)擺爛隊

..★ 搞臭大都會排舞聲譽第5.6.7人:新北市樂活能量舞蹈發展協會已被三人搞臭了

..★ 搞臭大都會排舞聲譽的不良幹部

■ 長風排舞

..★ 長風第二年自費500

..★ 長風試辦與成立第一年自費300





▲[據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四(一)同時二申請、(二)補(捐)助款之運用考核,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捐)助用途支 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

▲[據內政部七十三年五月一日台內社字第二二四三○六號函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團體從事各項活動,應以章程所定之宗旨與任務為範圍,未定入其範圍內之事項,非依法律規定,不得為之。』 ] ■


▲據內政部七十七年十月七日台(77)內社字第六四一七六八號函復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有關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之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其向會員收取 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所開立之收據,頃據財政部七十七年九月廿四日台財稅字第七七○二六六○九二號致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政府財政廳(局)副本函示,准予比 照印花稅法第六條第十四款之規定免貼印花稅票,請查照轉知。』■

▲據經濟部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經(87)商字第八七○一六一五三號函、教育部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台(87)社字第八七○五九六五六號函『按人民團體 係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其如涉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等情事,均須依有關法令向其有關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立案後始得辦理,﹁督導各級人民團體 實施辦法﹂第十四條業已訂有明文規定。至人民團體違反上開規定,主管機關自得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工業團體法第六十三條、商業團體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予 以處分,並得酌情轉請各有關機關核處。』■

▲ 政府資訊公開法(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212561號令公布資訊公開法第七條規定)。

..★ 主計資訊公開


★另有一個怪現象,有人成天都在一些社團裡,元極舞,排舞,國標,新潮舞...怎麼有人那麼的閒呀!!不用賺錢、家不用顧、精力過剩、朋友太多、深耕人 際、招搖愛現、好康多多,還是心靈過度空虛寂寞呢?嘉倩錢要賺、家要顧、空閒少、精力差、選朋友、人際淡、沒貪欲、不愛吃、擇旅遊,且不想浪費社會資源, 或從中由公益補助款,得到實質利益(吃吃喝喝.贈品.旅遊.團康娛樂..等)。何況在社區排舞一年多,舞曲多達80首,如果卯起來跳,每日就達4小時運動 量咧,嘉倩根本無力應付其它的運動,還真佩服,那些整日打混於各式社團中的閒閒美代子,活動、飯局、旅遊相對就多了,實在多采多姿呀~嘉倩自嘆不如, 但..反而更慶幸,絕對避得掉..此群造謠生事的三姑六婆,她們各個不爛之舌的轟炸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