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里的里長,前一任總是客客套套,現在不知是因中風過後,頭腦忽然轉化,卻總是幹出一些不應該作的事.
通知滅火器過期,也不理.
1999轉清潔隊來回收滅火器,據稱有毒不能收,要我去跟民政課講.
撥轉民政課,轉來轉去...看來對業務實在太不熟了,沒人知道滅火器誰管的業務,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他又推說找里長....我咧理~~
後來...說他一頓,他才說會去處理.
實在欠罵!!
明明怠惰失職,還推....
講不下去,跟他說會去叫1999處理啦!
掛電就去拍照.遇到2號歐巴桑,也說滅火器生鏽,又指著一角落『超過5支』 的滅火器,唉!!又當垃圾堆了!!
20140108回覆參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首先感謝您不吝提出指正,我們虛心接受並檢討改進,以期給市民朋友更美好的生活。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00年6月21日北民自字第1000621970號函示:「購置滅火器為里基層工作經費之施作項目,其施作範圍應以開放空間為宜。」,而里基層工作經費係由里長依其實施項目,規定細目金額在1萬元以下得由里長逕予施作,1萬元以上則由區公所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特予說明。滅火器設置攸關大眾生命財產安全,此項設施是否完善至關重要,因此本所請里長、里幹事協助加強巡查轄內消防設施,並按年度調查各里轄內滅火器須充填藥粉或購置新品之數量,去年度並完成發包滅火器新品之標案。惟經查 貴里並未提報,此項疏漏將責由里幹事協同里長查明後儘速補強設置,造成您的困擾,本所深感抱歉。對於回復內容,如您仍有疑問,敬請洽詢員福里里幹事:蔡煌仁先生(電話:2273-2000分機434)。再次感謝您的指教,祝您闔家平安健康!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徐靜宜(02)2273-2000 分機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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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覆,有沒有感到制式官腔又來了,一點都沒覺得有必要積極改善,因為『空口說白話』說說而已,又沒給個確定何時要改善,然後又絕對是『不了了之』,等著看囉!!
再者,從小缺失就可以盡觀全貌,里長沒盡責,那就表示里幹事也是『打混摸魚族』嘛!!更表示民政課監督是毫無能力,還證明土城區是個毫無德政,更無績效的區域,如此才會有公務員的『效率』不彰的問題.
官腔連篇後,就是沒人因失職送懲戒.看吧!!公務員還真是『打不破的鐵飯碗』,這點又搓破高層宣誓『沒有鐵飯碗』的考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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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年01月06日
公務人員真的是鐵飯碗嗎?不一定喔,南投縣政府就積欠員工今年一月份的薪水,原本1月
追究囉!!這群公務員的某些不法人,如果縣長挪用時,不是配合,怎會發生此事呢?如果奉公守法,又怎能不於當下提出呢?再者,多少經費作多少事,這不是預算精神嗎?所有的放任和監督不實,也不是今天才發生, 屢屢事件,推說收入不如別縣市,那就是推諉,不是嗎?有道是『今日果,昨日因』,誰的責任呢?全數公務員都推是別人的事,就是沒人要承擔,倒楣認帳就是民眾,不是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民視即時新聞】「公家機關是鐵飯碗」的觀念可能要被顛覆了,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台南
免職的決定是對的,給台南市按讚!!
民眾意識在今日的環境下,不需透過抗爭,只要網路po文,效果都很驚人,猶以資訊稍有能力(如同我),再作關鍵字,很快就被搜尋到.又慶幸,臺灣人3C太多人持有,就是看的人多,會PO的人少.要對一群怠惰公務員作意見陳述,往往不了了之,透過網路PO文,就是把這群怠惰推諉的無能公務員,各個打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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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00年6月21日北民自字第1000621970號函示:「購置滅 火器為里基層工作經費之施作項目,其施作範圍應以開放空間為宜。」,而里基層工作經費係由里長依其實施項目,規定細目金額在1萬元以下得由里長逕予施 作,1萬元以上則由區公所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特予說明。
倘若這樣,那不是該好好查一下帳了嗎?
里長還有那些可以自己動用, 民眾是永遠查不到的帳呢?
20140113撥電問滅火器預算花用,結果436徐靜宜推給里幹事,說不出所以然.
然後找550林課長,一下說可以,轉回說訪客,真是睜眼說瞎話(11:45),
又找577林怡慧問里活動中心,查證結果,好笑了,已數次通話回電,就是不回.又說不在
怎樣...公所不是有辦公室錄影嗎?這群怠惰無能的公務員,你們很會騙...好...那就讓你們好看囉!!
總結,573 黃小姐說這550林課長訪客.那577林怡慧也訪客,就是民政課沒種處理怠惰的事.看是整個課室都是怠惰成性吧!!
PS.上週三親口向林課長,當晚的某里有活動,請他查辦,相信是沒去啦!!
這群無能公務員,想被大爆料,然後因督導不力而被查辦和撤職,並非難事喔!!證據就是好東西,網路也是好東西,PO了大家有眼就能看,睜眼看....這群閒閒公務員的官官相護,和超級無能~~
545政風廖小姐的工作,簡直是一個大涼缺,真想問一年辦到幾件貪圖怠惰無能的案件,肯定一件也沒有,如此的行政爛體系,不如全撤吧!!里活動的濫用,超級呼弄,以使用的水.電.換市價租金折算一下,全數民眾買單,卻是特定人在收費使用,根本不合理.預算挪用也沒法查,而受補款的濫花,也是極至呀!!...真無能就撤掉吧!!當然,並非指的這些小事...還有一堆民眾還不知的大挪移事件,爆時....或許才知什麼是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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