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果真也確實是一個超級無能的公務體系!!

.



於20131120通報台北市政府案號MA201311040220,接獲覆函已行文糾正.

於20131220再查還是未更正,20131220再去函通報台北市政府案號MA201312200154,後又接獲已改正.

截至今日20140108,還是未更正,本人所通報的事項.



看來...台北市政府果真也確實是一個超級無能的公務體系,覆函全是騙話連篇,該嚴懲有損市譽的一堆怠惰公務人員,連同監督無能的主管,建請全數開除罷了~



20140108使詐術0



20140108使詐術



================



20140116 回覆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向市長信箱反映「臺北市體育總會排舞協會違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6

條任用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為總幹事」1案,本府社會局業已更正該局

網頁,造成您的困擾,本局深表歉意。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有其他建議或問題,歡迎聯絡社會局承辦人:連月霞,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 6956~8或本局承辦人:蔡秋珍,電

話:02-2570-2330分機6438,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政府體育局 局長何金樑  敬上



臺北市體育總會排舞協會



臺北市體育總會排舞協會變更20140109



==================



一件小事要辦理達二個月的時間,是比小便池修護快了一點,但是公務員的公信力已失,毫無效率且市政府顏面盡失,還能笑談風生,真是佩服!!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