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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下面這則新聞,不得不再來抨擊檢察單位的瞎眼及濫權,什麼案都不詳細釐清,草草結案為那事呢?邀功居多,那管檢察倫理與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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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虐童致死 竟逼前妻兒頂罪 【2014/3/18 17:43】
〔本報訊〕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受託照顧2歲女童,卻因女童吵鬧,一氣之下毆打女童,還將她重摔致死,事後竟威脅前妻兒子頂罪,少年後來吐出實情,警方最後以過失致死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李男去年10月間,因受不了女嬰哭鬧,竟毆打女嬰頭部、高舉重摔在床上,導致女嬰硬腦膜下出血,約1個月後傷重不治。
李男因擔心被關,竟轉向威脅前妻的兒子,「如果你不出面頂罪,媽媽會被關,而且弟弟妹妹會被送走」,少年因擔心媽媽入獄,出面頂罪,不過,少年受不了煎熬,向母親吐實情「女童不是我殺的!」
李男昨中午向警方自首,警方依傷害致死罪嫌將他移送法辦,法院裁定李男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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