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學校】場地可提供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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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

之前談及活動中心,違法濫用亂使用後,本篇(201403210042)將針對學校來談.



學校雖屬校方資產,若是公立或國立,那麼資產就是屬全民共用.

政府公開資訊法所示,國公立學校就必需完全開放活動空間給民眾來使用,不是嗎?

但...

全省沒有一間國公立學校,有公開其活動中心或川堂其公用空間之使用狀況明細清單,全數淪為學校外包租借之用,試問,收入呢?恐怕很多學校的私下營利行為,國稅局.教育局等相關單位,沒人知道吧!!

這些國公立學校,右手拿國家預算,左手收受民眾承租款,卻又以各種名義免費借給有關係的人士,然那群都是明明都有收費事實,這算什麼道理呢?



教育部體育署大力鼓吹『打造運動島』,卻又不提供學校活動場地,讓一堆真實在作免費推廣的人來活動,這是一種『說得比唱的好聽』的政策嘛!!



就是這樣,才又導致,那群真收費的假公益社團,得以繼續以『打造運動島』活動,來詐領『打造運動島』的補助款.



因此國公立學校不公開相關有活動場所使用之明細清單,就是違法,



建請全省教育局政風該專注並核查,倘每次水.電費用都有支出,卻看不到實際使用場地明細,那學校恐怕涉及廉政問題吧!!



要求:

1.速查全省國公立學校之所有可允租借場地的支出費用與實際使用場地明細核對,清查費用支出與使用不符之明細.

2.速開放全省國公立學校之使用借用清單.將租借人.租借時段.租借場地.租借費用.租借理由.等一一公開列示於所隸屬的教育局政府公開資訊頁面上,提供全民查詢與監督,以符政府公開資訊法.

3.國公立學校之允用權,非屬校方單一認定,建請統一由教育局來允用申請借用,否則校方的公器私用的圖利某些人士暨以營利為取財方式,都非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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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

版主接觸過的幾所國公立學校,這群人幾乎都是沒法令常識,還表現出一種求也求不到的態度,非常令版主『火大』,還造謠的四處言稱版主以政治人物去壓他,原意並非如此,只是詢問需不需要請立委去租借,以利讓承辦人有一個面子向校方交待,只是詢問也沒有說要那個政治人物姓名.那也僅是版主與當事人對話,最後竟到處造謠生事,這人....擴大事端的能耐,如果好好用於教育上,才是正途,卻是匪類一個....該被開除啦!!

說真的,若能光明正大將目前使用清單列示頁面和相關申請文件取得與遞送,讓民眾知道即可,根本無需廢言一堆,刁擾意味甚重,還有人造遙生事,恐嚇意味更重,看來~~這群人是毫無知覺,網訊傳達之快速嗎?還有處處都有人記錄這群人的臉色的嗎?


國公立學校是教育場所,提供學子學養之處,卻存在如此違法亂紀的人,試問,臺灣難道不沉淪嗎?....肯定沉淪啦!!因為連國公立學校的校方人士的品格修為都是看『錢』方,以『錢』為準,而非以『提生文化學養』,從事教育卻是髒兮兮的人格,那...學子呢?



再說,版主非常痛恨違法亂紀的人,尤以掛羊頭賣狗肉的一堆道貌岸然者,卻是各個匪類到不行,怎樣...沒政府了嗎?



事後,傳到我耳中的罵聲,都說版主不對....

哈~~版主不對在那呢?法有法規,版主依法去租借,公益有團體有個人,不行嗎?

況且,是真公益,也沒收費,還私下為了這個公益,自己已付出很多,憑什麼怕這群匪類的刁擾呢?



所有法都不依,那....政策政令都不要算了,既然有法,遵法是一個守法者應有態度,比對這群匪類,版主怕什麼呢?要刁擾就看法令挺誰囉!!這事涉貪瀆,不信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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