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納稅來源,絕大多數來自『受薪者』。
年年繳稅,卻看不到對民眾究竟有了什麼建設。
不了解,下列為何需要納稅財支應:
立委鬥爭,無所事事納稅財。
政客貪汙,私帳公報納稅財。
政黨互鬥,假公濟私納稅財。
公益社團,假帳公報納稅財。
虛設社團,公款私帳納稅財。
公務濫權,聲東擊西納稅財。
健保藥品,亂審核損納稅財。
蚊子會館,亂建滯損納稅財。
吃喝旅遊,非公益耗納稅財。
優退18% ,民眾買單納稅財。
總統二退,民眾共養納稅財。
公宿免費,民眾齊付納稅財。
然而避稅陋規卻無人敢提,致貧富差距太,
炒作地價,人頭充斥免納稅。
信託脫產,資金自若免納稅。
投機期貨,風險互抵免納稅。
股票進出,操盤得當免納稅。
究竟,是查不到,還到看不到,亦是怕被"謀殺"所以不敢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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