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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3年5月29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提及要求派員巡邏1節,經本署責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茲答復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每日均針對轄內治安及交通熱點,編排勤務加強巡邏及路檢,並加強督考各項勤務單位執勤狀況,以保障民眾安全。
二、所指土城區中華路2段89巷內空地週遭,現已責由當地警分局派員加強巡邏,另所稱事項若有涉及不法,請逕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聯繫(電話:02-22656058)。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承辦同仁電話聯絡,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科室:行政科
承辦人:警務正 蔡多賀
聯絡電話:(02)80725454-4278 [6/3撥電二次不通,第三次改4277/79跑到會計,該員給與正確分機]
為增進警政署為民服務品質,歡迎您至下列連結,填寫滿意度調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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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19:25~21:20未見警員到場,
所言之侵擾人,依舊以錄影和拍照監控著,此類侵害人權之舉,
因該人之故意且已公然於20140522表態,並公佈於FB上,
20140527晚錄影和拍照監控實錄一:
當晚不想被拍,休憩在旁,限制我人身活動之自主性...不爽啦!!
201400603晚錄影和拍照監控實錄二:
今晚影片中,我確實入鏡了,我...超級不爽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gXjD8WKw-A
不屬侵擾嗎?
警政署陳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電子回覆,新北市土城分局吃案嗎?還是怠職呢?
現已責由當地警分局派員加強巡邏,是的!!陳請人信任回覆所述,6/3早去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 蔡多賀,還誇他是「我見過,最簡潔回覆者」,但....6/3晚上「大破功」,為何「預防勝於治療」,警員是不懂的呢?為何朱立倫看中的,是侯友宜「打擊不法不手軟」的硬個性,但~~警員有此Guts的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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