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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何一堆不懂法令的人,在爛用職權的包庇更圖利某人及某特團呢?
請緝查,就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所列示之內容,請市長要求社會局,就新北市之境內所有設立登錄的團體,究竟有無合法申請及執行第14條所列示項目.此事攸關社團的收入狀況,如入會費.年費.班費.制服費的收入項目,又牽涉稅務申報及收支徵信.目前社團亂象起因全是由市府社會局之法令不懂暨相關主管的監督不力所造成.祈市府能夠正確掌握境內真實參與的民眾人口數,當然也可發現多數的重覆姓名於名單內,主因為社團進行幽靈碰風.就29區1032里222294鄰人口數3,955,995人,倘若每里一隊每隊20人,應計20,640人從事活動.但~~扣除重覆人數,恐怕不到5000人,再就公益撥補款撥放來看,為5000人所耗公益款項數仟萬,是否值得呢?
★好好糾舉查辦不適執法,再就社團亂收費也該好好監督,更需防範假公益真詐財事件一再發生.
社會局不懂裝懂還吃案,就憑"不懂法"這點,實在有點不清楚不了解,該局究竟有什麼能力去關懷弱勢族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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